(来源:阿拉善左旗农牧业局)

阿拉善盟农畜产品全域区域公用品牌名称形象标识(LOGO)及宣传口号征集公告

为进一步发挥阿拉善农牧业特色资源优势,推进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创建,提升农畜产品品牌形象,打造享誉全国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深入挖掘阿拉善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独特价值,充分展示现代农牧业发展魅力,现决定面向社会征集“阿拉善盟农畜产品全域区域公用品牌名称、形象标识(LOGO)”,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从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6月15日截止。

二、征集对象

以个人或团体名义均可参与本次活动。

三、征集要求

(一)品牌名称、形象标识(LOGO)及宣传口号征集要求

1.使用范围:全区域、全品类、全产业链的阿拉善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2.品牌名称:体现阿拉善历史、人文、地理及农畜产品特色,言简意赅、新颖独特,朗朗上口,易于传播,与已注册区域标识具有显著差异。

3.形象标识(LOGO):造型美观、精炼简洁,色彩运用协调醒目,具有阿拉善地域特色和文化内涵,可较好地运用于各类农畜产品的包装、平面广告和视频广告中。

4.公用品牌名称及LOGO作品须提供创意说明。若作品字体设计应用了立体、彩色等效果的,需附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

5.宣传口号。与品牌名称相对应,能反映阿拉善区域特色,体现品牌的核心价值,具有较强的号召力和亲和力,具有感染力和广告宣传效果。要求主旨清晰、文字凝练、简明易记、易于传播的短句。同时报送口号创意。

(二)作品要求

1.应征作品应附有对品牌名称、形象标识(LOGO)的创意理念、内涵价值、图样解析等文字说明。

2.应征作品具有独创性,必须声明为本人原创,未被注册使用,不得侵权、抄袭。

3.应征作品应为平面设计图,图形或组合作品电子版以JPG格式提交,源文件为AI、PSD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800x1800像素,文件不小于3MB,同时提供矢量原始设计图。现场报送的,须用A4规格相纸彩色打印完整LOGO(一式二份),提供电子原稿。

四、征集方式

2.现场报送。将应征作品电子版原稿彩版《阿拉善盟农畜产品全域区域公用品牌投稿》报送至内蒙古阿拉善盟农牧局办公室。地址:巴彦浩特镇新城东区雅布赖东路南侧会展二路东侧阿拉善盟农牧业服务中心。

五、评选及奖励

应征者根据征集要求同时递交区域公用品牌名称、形象标识(LOGO)作品参加评选。

(一)初审:征集到的作品,将由阿拉善盟农牧局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对参评作品进行无记名评选,选出6个作品作为入围备选作品。

(二)终审:由阿拉善盟农牧局召开专题会议评审出最终作品,最终审定作品只确定 3个。

(三)公告:入围作品和最终审定作品均通过阿拉善盟当地网站和有关官方媒体公告。

(四)奖励设置

一等奖一名;奖金10000元(含税)

二等奖一名;奖金5000元(含税)

三等奖一名;奖金2000元(含税)

六、相关说明

1.作品应包括品牌名称、形象标识(LOGO)及宣传口号,递交须在截止日期前,否则,一律无效。

2.征集方对作品参加应征不支付任何费用;作品设计、递交等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应征者自理。所有征集作品恕不退还。

3.应征者须保证作品为本人(单位)原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商标注册的有关要求,未侵犯他人的著作权、专利、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利;如有侵权行为,由应征者本人(单位)承担法律责任。

4.最佳作品的著作权、商标注册权、所有权、完全使用权、版权、发表权、修改复制权以及商业开发权等均属征集方所有,除支付一次性奖金外,不另支付稿酬。应征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一经发现,应征者、使用者将负法律责任。

5.递交作品即视为同意本公告条款。

6.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征集方所有。

阿拉善盟农牧局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