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旅游形象LOGO设计稿和宣传口号

征集活动

 

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公布之日(2020年7月1日)起至2020年7月25日。

 

二、征集内容

1、沁阳旅游形象LOGO。

2、沁阳旅游形象的中文宣传口号。

 

 

三、征集单位

主办单位:

沁阳市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指挥部

承办单位:

沁阳市融媒体中心

 

四、征集要求

(一)旅游形象LOGO

1.突出沁阳市旅游主题,形象鲜明,构图简洁,色彩明快、寓意深刻,富有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具有较强的识别性、独特性、创意性、可观性,适合多种载体上推广使用。

2.采用彩色图形设计,设计图应包括中文名称和英文名称。以电子版JPG格式提交,图案不低于800×600像素,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每个附件大小不超过5M。附简要的创意和设计说明,字数在300字以内。 

3. 作品应保证为原创,不得与国内目前已使用或已发表的旅游宣传口号重复,无侵害他人著作权行为。

  

(二)宣传口号

1. 作品要凸显沁阳人文、历史、自然特色,充分展示沁阳旅游整体形象,有较强的震撼力和号召力;文字精炼、主题鲜明、内涵丰富、简洁易记,符合游客对沁阳旅游的心理期望与时代诉求。

2.作品使用中文,一般不超过10个字,创意突出者可放宽至16个字。附简要的创意和设计说明(200-500字)。 

3.作品应保证为原创,不得与国内目前已使用或已发表的旅游宣传口号重复,无侵害他人著作权行为。

 

五、评选方法

1、初选

组织专家进行初评,评选出入围备选沁阳旅游形象LOGO 10个,旅游形象宣传语20条。

2、公示

利用沁阳市人民政府网、沁阳融媒、云上沁阳等媒体,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投票选出最具人气的5个沁阳旅游形象LOGO和10条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公示期5天。

3、公布

投票结果将在沁阳市媒体及相关网络媒体公布。

六、声明事项

1、应征作品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应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我国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

2、应征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所有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由此引发的纠纷,其法律和民事责任均由应征者承担。

3、应征作品一经投稿并评选入围,则视为应征者同意主办单位拥有对参征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主办单位有权对参征作品进行修改、发表,有权要求应征者将被采用的作品按照主办方的要求修改完善,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

4、若有内容相同口号,以电子邮件首先到达者为准。

5、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投稿件不退还。

6、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七、奖项设置

1、旅游形象LOGO:最佳人气奖1000元;经专家评审选用的奖10000元。

2、旅游形象宣传口号:最佳人气奖500元;经专家评审选用的奖5000元。

 

八、投稿方式

1、旅游形象LOGO投递电子邮件时,请以“作者姓名+手机号码”作为邮件标题。

2、旅游形象宣传口号投递电子邮件时,请以所创作的宣传口号为邮件标题,后面括号内同时附上姓名及手机号码。比如:“口号”(作者姓名+手机号码)。

3、投递唯一渠道为以下电子邮箱:qysqyly@163.com

4、联系电话:0391-2101607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hpH1aJ724XLB1j-MJnzYIQ